鼎龙()虚增利润超万!退市之路将面临处罚索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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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7月30日,鼎龙文化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或“鼎龙文化”)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(以下简称“广东证监局”)出具的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(广东证监处罚字〔2024〕15号),根据《事先告知书》内容,公司被给予警告,并处以500万元罚款,其他相关责任人被给予警告,并被处以60万元至150万元不等罚款。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(执业证号:13101200410820485)提示,于2022年4月30日-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,无论在2023年4月29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可通过“新浪股民维权平台”自愿登记索赔。(赵敬国律师专栏)

回顾本案,2024年4月26日,鼎龙文化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中国证监会”)下发的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》(编号:证监立案字0062024006号)。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等法律法规,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。2024年7月31日,公司发布关于收到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的公告,根据公告内容,经中国证监会查明,鼎龙文化涉嫌以下违法事实:2021年年度报告、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。其中,2021年度虚增存货9,580,821.56元,虚增利润总额2,147,160.01元,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6.30%;2022年上半年虚增营业收入45,778,689.00元、虚增利润总额37,903,539.96元,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9.72%、64.10%。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,于2022年4月30日-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,无论在2023年4月29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投资者,均可发起索赔登记。

公司发布关于收到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公告同天,发布《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》,根据公告内容,2024年1月31日,鼎龙文化披露《2023年度业绩预告》,预计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(以下简称净利润)为盈利0元至500万元。4月20日,公司披露《2023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》,将2023年净利润修正为亏损550万元至820万元。4月30日,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,2023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约707.54万元。公司业绩预告和年度报告披露的2023年净利润盈亏相反,且未及时修正。由于上述违法行为,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广东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。

值得注意的是,鼎龙()虚增利润超万!退市之路将面临处罚索赔鼎龙文化股票因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7月16日期间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/股,触及交易类退市相关情形,根据相关规定,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7月17日起停牌。2024年7月22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《事先告知书》(公司部函〔2024〕第181号),根据该告知书的内容,深交所拟决定终止鼎龙文化股票上市交易。

信本股民索赔团队提醒,鼎龙文化已收到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,投资者索赔正在征集中,因此受损的投资者,可通过“信本股民索赔”自愿发起索赔登记。

维权条件:

ST鼎龙(维权)(002502):于2022年4月30日-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且有持仓,无论在2023年4月29日及之后是否卖出(具体赔付范围由法院确定)(ST鼎龙维权入口)

(本文由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律师供稿,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。赵敬国律师,于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,法学理论知识扎实,曾在高校任教。2004年起开始律师执业,承办过千余起各类诉讼案件,积累了十分丰富的争议处理经验,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、金融、不良资产等方面的业务。执业至今,赵敬国律师代理投资者诉多家上市公司索赔案件,已经胜诉或已经获赔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、中兵红箭索赔、步森服饰索赔、中潜股份索赔、奥瑞德索赔、獐子岛索赔、天神娱乐索赔、抚顺特钢索赔、飞乐音响索赔、香溢融通索赔、延安必康索赔、欢瑞世纪索赔、紫晶存储索赔、泽达易盛索赔、安妮股份(维权)索赔等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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麦芹

这家伙太懒。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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